今日快讯!央视网再评校园霸凌:不能当和事佬,要坚决制止!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4 02:53:48 692 0条评论

央视网再评校园霸凌:不能当和事佬,要坚决制止!

北京,2024年6月14日 - 近日,央视网再次发文评论校园霸凌事件,指出学校不能在校园霸凌案中当“和事佬”,要坚决制止校园霸凌行为,并对施暴者进行严厉惩处。

**近年来,校园霸凌事件屡屡发生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**一些学校为了维护自身形象,息事宁人,对校园霸凌行为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,这不仅助长了霸凌者的嚣张气焰,也给受害者造成了二次伤害。

**央视网强调,学校作为教育机构,有责任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。**对于校园霸凌事件,学校应采取零容忍态度,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霸凌行为。同时,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,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,并建立健全的反校园霸凌机制,为学生营造安全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**文章还指出,要依法从严打击校园霸凌行为。**对于情节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,要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
**校园霸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以解决。**学校、家庭和社会各界应形成合力,共同抵制校园霸凌,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、健康、充满爱的成长环境。

以下是本次新闻稿的几点补充:

  • 新闻稿补充了一些近年来发生的校园霸凌事件的案例。
  • 新闻稿分析了学校在校园霸凌事件中姑息纵容的原因。
  • 新闻稿提出了学校、家庭和社会各界应如何共同抵制校园霸凌的建议。

希望这篇新闻稿能够符合您的要求。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4 02:53:48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超酷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